60后买基金亏176万 法院判银行赔159万
admin
阅读:120
2024-10-12 11:01:40
评论:0
一则消息冲上同城热搜60后投资者王某斥资558万元在上海某银行购买了一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而当她想要赎回时,却被客户经理承诺保本保息。持有产品两年后,这笔投资已出现160余万元亏损,于是王某起诉银行索赔。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这样一则案例。记者注意到,法院二审裁定,案涉银行因未落实“双录”要求,且违规承诺预期收益,应承担王某九成损失,赔偿其本金加利息约159万元。认购当天未“双录”投资者想赎回被承诺保本保息判决书显示,60后投资者王某具有二级市场股票、银行理财产品等投资经验,2021年6月,其在某银行认购了一只基金代码为012XXX的“XX产业前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产品,认购金额558万元,成交价格1元,成交净值为1元。认购当天该银行未进行“双录”。7个月后,当王某想赎回产品时,客户经理称现在赎回要亏70余万元,告知不能赎回并承诺会保本保息,“支行会用另外的形式补给你,保证年化利率不低于4.5%”。2022年9月客户经理再次告知王某“一定要等我消息再赎回”。同月26日,为了偿还自身债务,王某选择赎回基金份额418.5万份,成交净值0.721元,赎回金额300.98万元。交易后,其仍剩余139.58万份未赎回。王某称,是基于对银行的信任,也基于银行一再明确的要求,她没有赎回全部产品。随后,双方就损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王某投诉该银行在基金产品销售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2023年6月21日,监管出具的一份《违法行为举报事项答复书》显示:“某银行在销售过程中,存在应双录(录音录像)未双录情况,且客户经理违规承诺预期收益。已责令某银行进行整改,并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违规责任追究。”截至该日,王某的投资本金损失约为163.8万元。
本文 刊讯杂志网 原创,转载保留链接!网址:https://m.zazhishe.org/post/9058.html
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