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警被控走私毒品罪开庭 职务行为争议成焦点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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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2 01: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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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辽宁省沈阳市一名禁毒大队副大队长涉嫌走私毒品罪一案一审公开审理。2023年12月,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禁毒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刘威违规使用特情人员联系境外卖家邮寄大麻叶至公安局快递柜内,安排辅警取件时被其他禁毒民警当场截获。案发后,刘威因涉嫌走私毒品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法学专家指出,该案构罪与否的关键在于刘威实施走私毒品的行为是否出于工作目的,即是否属于职务行为。刘威承认自己未经领导批准、违规使用特情人员走私毒品的事实,但他强调,涉案交易是出于工作目的,为了寻找跨国经营、跨境毒品犯罪线索。律师曹春风表示,可以从涉案交易的动机、行为和流向三方面分析判断刘威进行涉案交易的真实目的。10月29日下午,该案在沈阳市新民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刘威表示不认罪认罚。辩方当庭提交了新证据,庭审中途,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继续审理。根据起诉书,2023年12月,刘威在未向分局领导及市局禁毒支队汇报的情况下,违规将王迁作为特情人员使用,指示王迁通过某境外聊天软件联系泰国贩卖大麻人员,并向其提供了国内收件地址。两名辅警按照刘威指示在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大门附近快递柜取境外邮寄的包裹时,被公安机关控制,查获160.25克大麻叶。几天后,又从另一境外包裹中查获1352.09克大麻叶。事发时,刘威任于洪禁毒大队副大队长近3年,负责全区禁毒打击工作。公安系统内部对刘威展开调查,但一直未立案侦查。2023年12月27日,于洪分局警务督查大队对刘威停止执行职务60日。2024年2月8日,于洪分局政治处决定免去刘威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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