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强奸女乘客未遂一审获刑一年 网约车司机犯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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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 09: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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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强奸女乘客未遂一审获刑一年青海省西宁市一名网约车司机在夜间接单后,送女乘客回家途中企图强奸对方。因女乘客强烈反抗未能得逞。近日,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司机强奸女乘客未遂一审获刑一年!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张某为男性,汉族,1993年出生于青海省西宁市,小学文化程度,职业是网约车司机。2023年8月2日晚上11点左右,张某驾驶白色网约车将化名为小鹃的被害人送到西宁市某小区门口。为了满足自己的性欲,他在车内强行亲吻并抚摸小鹃,意图实施强奸。由于小鹃激烈反抗并逃跑,张某未能得逞。随后张某追到小区内,并拍下了小鹃脖颈处的红色印记,威胁她与其保持联系。当天张某被警方传唤归案。法院认为,张某违背妇女意愿,使用暴力和胁迫手段企图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尽管张某已着手实施犯罪,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此外,张某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待公安机关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于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他还自愿认罪认罚,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从宽处理。综合考虑本案案情及犯罪情节,张某作为网约车司机本应保护乘客安全,但他却预谋与乘客发生性关系,并不顾被害人反抗,强行阻止其下车并在车内意图实施强奸,情节恶劣,不属于犯罪情节较轻的情形,不宜适用缓刑。因此,法院对辩护人提出的适用缓刑的意见不予采纳。最终,法院判决张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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