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利率重新定价不必再等一年 重定价周期更灵活

admin 阅读:36 2024-10-31 10:02:33 评论:0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六大商业银行宣布,自11月1日起,将陆续实行新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这标志着中国人民银行一个月前发布的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要求即将正式实施。对于以浮动利率即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减点报价的存量个人房贷,如果其利率加点值高于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30个基点,借款人可以向银行申请调整房贷利率LPR加点值,调整后的加点为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个基点。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是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加权平均利率减去对应季度五年期以上LPR均值。若所在地区有个人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则最终加点值不能低于该下限。针对一些贷款人对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统一为一年的担忧,六大银行明确取消了这一限制。贷款人可随时向银行提出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或六个月,当然也可以保持为一年。在整个还款周期里,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一次。如果贷款人预期未来贷款利率会下降,那么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可能更早享受到LPR下调带来的优惠;反之,若认为未来贷款利率会上涨,保持一年的重定价周期可能会延迟跟随LPR上涨的时间。中国人民银行9月底发布公告,表示从11月1日起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包括允许在特定情况下协商变更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以及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除了六大商业银行外,其他商业银行近期也将陆续发布类似公告,明确新的个人房贷利率定价机制。实行新的定价机制后,人民银行将不再统一调整存量房贷利率。

本文 刊讯杂志网 原创,转载保留链接!网址:http://m.zazhishe.org/post/27629.html

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发表评论
搜索
排行榜
标签列表